“每人2000元,村支两委6名成员人人有份……”2年前,湖南省怀化市辰溪县仙人湾瑶族乡简家湾村村支两委成员,用集体产业分红所得资金给自己发辛苦费,现如今竹篮打水一场空。
8月中旬,辰溪县纪委监委公开通报这一典型案例:简家湾村村支部书记米明、时任村支部副书记米仁梦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发放资金被收缴。
2020年4月,辰溪县采取委托帮扶模式在简家湾村实施100亩“稻+鱼”项目。简家湾村与辰溪县清水塘农业综合开发公司签署协议,由时任村支部书记米仁梦具体负责。该项目财政投入资金9万元,明确部分收益归村集体,部分收益发放给脱贫户,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几个月后,辰溪县农业农村局召开会议,进一步明确项目实施主体上交村集体的分红资金不得少于6万元,其中7成资金用于脱贫户分红,3成资金可作为村集体工作经费。
然而,分红款尚未到账,个别村干部就惦记上了这笔钱。2020年10月,简家湾村召开村支两委会议,商议分红资金如何分配使用。
“合作公司承担的工作量不多,很多工作都是由我们村干部完成的,大家很辛苦。我建议,村集体的分红款里,承担相关工作的6名村干部各领2000元作为用工补贴,余下的钱用于村集体开支。”2020年9月改任村支部副书记的米仁梦在会上提议。
而同样刚刚担任村支部书记不久的米明,出于调动村干部工作积极性的考虑表态同意。参会的其他3名村干部也未提出反对。
2020年12月,合作公司向简家湾村支付分红6万元。根据上次会议讨论安排,简家湾村制定了6万元资金的分红花名册。
花名册上共有39户,其中33户是按政策应该享受分红的脱贫户,其余6户则是村干部的亲属。“他们以村干部亲属名义套出1.8万元分红款,私分后剩下的6000元则用于购买防疫物资、运输垃圾等村集体开支。”办案人员介绍。
怀化市纪检监察机关启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监督后不久,纪检监察部门就收到了“简家湾村村干部私分集体资金”的举报,很快查清了米明等人的违纪行为。(湖南省怀化市纪委监委米承实殷玉芳||责任编辑周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