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职业技术学院文件
院政〔2025〕20 号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印发《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
办法》的通知
学校各部门: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已经学校研究 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2025 年 4 月 7 日
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老虎机游戏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 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根据《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校园地国家助学 贷款风险补偿金管理实施细则( 2024 年版)》(开行豫发〔2024〕 103 号)通知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风险补偿金的核算与返还
第二条 国家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 专项用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
第三条 风险补偿金以省为单位核算。贷款进入还本期后,河 南分行统筹核算出本省的风险补偿金返还总金额后,省资助中心 再根据各高校的本息回收情况商河南分行分配返还资金。 河南分 行足额收到风险补偿金后,办理风险补偿金返还。
第三章 风险补偿金返还资金的使用 第四条 返还资金的使用原则
( 一)专项用于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
( 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 三)促进学校建立健全内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国家助学 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开展。
第五条 返还资金的具体用途
( 一)用于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的经费支出,具体包
括:资助宣传教育、资助业务培训、资助工作交流、办公设备的 购置、通讯费、交通费、住宿费、临时聘用人员劳务费、家访等 日常业务支出。
( 二)用于对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各级单位和个人的奖励。具 体包括: 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绩效、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活动获奖、 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学术研究等。
( 三)用于弥补学生因死亡、丧失劳动能力、面临特殊困难 等原因而确实无力归还贷款所形成的风险;
( 四)用于以有助于国家助学贷款为主的学生资助工作健康 开展的其他支出。
第六条 风险补偿返还资金的分配与审批
( 一 )学校风险补偿金返还资金核算分配由校学生资助管理 中心制定方案,报学校研究。
( 二)按照上级下达至学校的风险补偿金返还资金额度,50% 用于全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相关业务支出,50%用于各学院开展国 家助学贷款工作相关业务支出。
( 三)对各学院下达的风险补偿金返还资金额度依据其当年 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回收情况、国家助学贷款绩效管理情况、国家 助学贷款总额度等按比例分配。若出现到期本息违约情况,学校 将直接从各学院奖励资金中扣除。
( 四)分配、奖励至各学院等相关单位的资金使用,审批按 预算内资金审批程序执行。
第七条 风险补偿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 一 )河南省教育厅、国家开发银行河南省分行负责对学校
风险补偿金返还资金使用情况实施监管,若发生违规情形,将暂 停或扣减风险补偿金奖励;
( 二)接受学校财务、审计等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办法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济源职业技术学院党政办公室 |
2025 年 4 月 7 日 印发 |